男子坠河身亡,保险公司抱团拒赔,如果被认定骗保会有什么结果?

如题所述

首先声明,这是问答文章,不是我在炒冷饭。这件事发生在2016年6月份,问题的描述具有片面性和煽动性,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当事人也已经被认定是在骗保。为了让更多人全面的了解事情的真相,下面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事件经过

2016年6月3日,荆门市郭家湾队水库,有路人发现路边有车轮印记且车库内有车尾露出,接到报警后当地交警积极搜救,死者为居住在荆门市掇刀区名泉路8号名泉小区的周华(被发现时已死亡3天)。

周华是做工程生意的,他从2000年开始陆续在11家保险公司投保了58份保险,其中有22份是属于他个人的意外险,保额达1000多万。事故发生后,周华家人联系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

二、保险公司拒赔

事故发生前,周华有过两次婚姻,育有四个子女,其公司经营不善,债务缠身,经济拮据,入不敷出,并购买了巨额保险。2016年初,周华将所有保险的受益人由法定人更改为了指定人(根据保险法规定,受益人为法定,死亡赔偿金将作为遗产处理,如果死者生前有债务纠纷,必须先偿还,剩余部分才能按照继承人顺序继承。指定受益人后,死亡赔偿金支付指定受益人,法院不可冻结。)。

经湖北平安行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车辆经过花生地内的车辙无明显顿挫、突拐、变粗/侧滑轮迹,表明轿车从驶离路面到前车速较高,以致轿车沉入距水库坡脚约28m处。驾驶座位的安带和车门未打开,无明显自救行为。

基于以上原因,11家保险公司认定周华系自杀骗保,故当时拒绝赔偿。

三、法院判决结果

2016年6月14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书如下。

从判决书上和事后保险公司的回应来看,11家保险公司均进行了赔付,只是赔偿金是按照法定受益人(偿还债务)。一些公司甚至将其用作了宣传,以此来说明公司的赔付能力。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31

     保险的出现确实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保障,但是不乏还有一部分人,耍着自己的小聪明,希望一步捷足先登,不惜以身试法,自以为很高级,没有人可以发现,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如今全面依法治国,谁都不是“吃素的”。这种“小聪明”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网上曝出了一名“男子骗保坠河溺亡”的事件,就是一个反面案例,经了解,事件是一名男子驾着一辆捷豹车坠河身亡,车上的一名女性张某幸存,随后公安局勘察了现场,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加之张某神色异常慌张,经过一番逼问下,张某瑟瑟发抖地承认“这不是意外事故,是人为的。”那到底是为了什么让该男子不惜把生命当做儿戏,上演一场“假坠河”“真丢命”把戏呢?原来是花了将近100万的小车,在二手车市场仅仅只能买40万元,觉得很亏。这时候就想到了保险公司,如果车子出了意外,保险公司可以赔一大笔钱,可谁知因此丢掉了宝贵的性命,未免太得不偿失了。

骗保的性质很恶劣,事情往往后果也很严重不可做。根据《国家保险法》规定,骗保的后果详情如下:

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走歪路,安分守法才是王道,告诫大家切莫以身试法。这样不仅将自己的一生前途都给毁了,一个人最基本的信誉也没有了,还要让自己的老婆,孩子,父母,遭受这一切后果带来的痛苦!法律的神圣不容亵渎,还是本本分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吧!

第2个回答  2020-11-01
如果被认定骗保,首先是保险公司将拒绝赔付,一旦被认定为保险诈骗罪,将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追究骗保人的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20-10-31
如果被认定骗保,男子的这个行为不会被保险公司承认,也就不会得到保险赔偿金,因为保险公司只会赔偿因意外受到的伤害。
第4个回答  2020-10-31
如果被认定骗保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赔付,并且将保险人告上法庭,而且保险人要赔付保险公司金额,还要面临牢狱之灾。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