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我有产权证的宅基地被当时村书记以支持村业发展为由骗去“卖”给个人。并答应重新给我分房基地盖房。可事实不是这样。2年后自己经过千辛万苦用了5万元(有不少借的款)垫底方盖房,现在的地方比以前面积少好多,而且也不给产权证。想问:我能不能要回期间的损失?该怎么要?烦请回复至我邮箱:[email protected]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