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交换,能否要回

十年前我家和本村一户人家因耕种问题交换了两家的口粮地,当时只是口头协商换过来种地,没有任何文字性的依据,如今他家在交换地上盖了小厂房,但我家有那块交换地的“耕地承包合同”,现在我们想要回那块地,请问我们能依法要回那块地吗?如果可以要回,我们又要走怎样的法律程序呢?

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一种互易合同,互换的双方都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和《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法院很可能会要求你们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以彻底解决你们两家的这一纠纷。因此,我认为你再也不能要回原来的承包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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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22
盖厂房必须申请用地,不能在承包地上盖小厂房,应当予以拆除。
土地交换应当经过村里同意备案,由于对方在地上盖房破坏了土地的用途,因此,你们可以要求对方归还,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02-22
他们盖房子是他们的事,你们是为什么要要回这块地?他们如果想盖房子人家可以申请盖到你们这块地上的呀,这与交换不交换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呀?
再说地你们已经换了,当时合同也没有提到这一事,说明这事要双方协商,除非他们同意,要不然你们从法律层面是要不回来的,但可以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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