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 工作调动
1.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2.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现在的情况是公司大变革,要将我们调离岗位,有点变相逼我们辞职。但合同上没有以上这2条,以上只是员工手册。请问如果我们不同意调离公司能否以这个条款辞退我们呢?
并且手册末尾还有这么一条:
第一百零二条 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