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问的不清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整个过程中要有两次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 第一次是批准逮捕 第二次是移送起诉 我猜你是想问移送起诉吧~~
公安机关从抓获犯罪嫌疑人并将其刑拘开始算起 刑拘期限是3天 案情复杂延长1~4天 结伙、流窜、多次作案最长可以延长至30日 到期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到目前为止 时间最长是30天
接上面说 检察院接到逮捕的申请后有7天的时间做出决定 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同时开始预审工作 这段时间最长是2个月 然后案件移送给检察院进行起诉 这里有一种可能 检察院可以认为公安机关的案件事实没有查清或者证据不足 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的期限为1个月 一共有两次
综上所述 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最长时限是:30(刑拘最长时间)+7(检察院批捕)+2个月(预审工作)+2个月(补充侦查)=157天
补充一句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应该也有做出决定的期限 但具体是多少天我实在想不起来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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