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2-04
和劳动局签合同我觉得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一样,名义上你还在原单位工作,属于原单位的人,但实际上不是,你的工资保险等社保费用都由单位给劳动局(多加固定比例的管理费),由劳动局负责申报缴纳社保费用,任何人事劳动纠纷也由劳动局来出面处理,与原单位无关,实际上签署的是三方协议:劳动局、单位和员工,如果你所谓的福利是指社保(五险一金)那你不必担心,只要是正规单位签有合同一定会负责的。
你不可以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因为无固定期合同是在同一家单位连续服务满10年才享有的资格,签无固定期合同只是相对而言稳定些,单位存在不会无缘无故解聘你,但如果单位经营不下去,照样会失业,无非是因为单位原因造成失业单位会给些补偿而已。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27
你好,如果你已经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三次需要签合同的时候就可以要求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如果他现在想给你更改签合同的单位主体,那么属于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然后又重新到新单位任职的这种情况。
这种情况,如果你有权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拒绝。如果属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原单位给你经济补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2-04
广东胡律师:
公司不跟你们签劳动合同,可能是想把你们转成劳务合同,这样公司可以避免《劳动法》的约束。
你是08年元旦后签了两次,签了两次的话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20-01-16
那要看跟劳动局签合同的事由是什么?
如果是工勤人员与劳动局签订了劳动合同,那意味着与劳动局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是与劳动局签订了商品买卖合同等,那意味着与劳动局建立了商品买卖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