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劳动局签合同意味着什么?

`在一家事业单位干了3年`还有一年合同到期`最近听说单位不跟我们签合同了(我不是北京的是从学校招聘过来的`)要把合同转到北京劳动局`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我还在这家单位工作`就不在属于本单位的人了`只是一种借调式的工作`而本单位的一些福利也就没了 `求专家帮忙分析下``我在这家单位满4年可以签无固定合同吗`(中间1年1签的有2次`最后一次是签了2年```够资格签无固定期吗??)

不够资格,需要工作满10年的。
或者是签订了2次三年期以上的合同,第三次签订就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如果是跟劳动局签订,那意味着你们就不是那单位的员工,但是单位的福利你们还是享有的,我想是这样的。不然对你们也是一种歧视,对你们心里影响很大的。即使人家发5000,你们发一半也会给你们的,我是这么想的。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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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04
和劳动局签合同我觉得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一样,名义上你还在原单位工作,属于原单位的人,但实际上不是,你的工资保险等社保费用都由单位给劳动局(多加固定比例的管理费),由劳动局负责申报缴纳社保费用,任何人事劳动纠纷也由劳动局来出面处理,与原单位无关,实际上签署的是三方协议:劳动局、单位和员工,如果你所谓的福利是指社保(五险一金)那你不必担心,只要是正规单位签有合同一定会负责的。
你不可以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因为无固定期合同是在同一家单位连续服务满10年才享有的资格,签无固定期合同只是相对而言稳定些,单位存在不会无缘无故解聘你,但如果单位经营不下去,照样会失业,无非是因为单位原因造成失业单位会给些补偿而已。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27
你好,如果你已经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三次需要签合同的时候就可以要求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如果他现在想给你更改签合同的单位主体,那么属于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然后又重新到新单位任职的这种情况。

这种情况,如果你有权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拒绝。如果属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原单位给你经济补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2-04
广东胡律师:

公司不跟你们签劳动合同,可能是想把你们转成劳务合同,这样公司可以避免《劳动法》的约束。

你是08年元旦后签了两次,签了两次的话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20-01-16
那要看跟劳动局签合同的事由是什么?
如果是工勤人员与劳动局签订了劳动合同,那意味着与劳动局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是与劳动局签订了商品买卖合同等,那意味着与劳动局建立了商品买卖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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