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定假日遇到本休的话是不是要另外补休一天?

如题所述

法定假日与休息日重合,休息日顺延,也就是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冲突的,会补休一天。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扩展资料: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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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09

法定假日与休息日重合,休息日顺延。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 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加班工资算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发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后,职工全年约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有所调整。

这次调整首次应用“月计薪天数”(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来计算加班费基数,因此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与此前相比略有减少。

应付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目前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该《通知》还首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俗称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

《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11个节假日即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水平。

以目前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8元为例,则劳动者节假日加班应以138.3元为基数,发放三薪或双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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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法定假日与休息日重合,休息日顺延。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 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3个回答  2014-02-26
很遗憾的告诉你,中国没有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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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认可是我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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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4-28
是,要不五一长假,春节长假,十一长假怎么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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