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员工在来我店里上班的时候就自愿和我签了一个合同,内容是必须在我店里工作一年,如果不满一年,员工要赔偿我3300元。现在他刚做了5个月,今天就突然说不做了,明天就不来上班,请问我们的合同有效吗
因为临时招不到人,我答应他请到了人就让他辞职,并结清所有的钱给他。是他先违约的,因为是技术活,导致我店里无法经营,如果他去告我的话,请问我的损失怎么办,
可以提起反诉,索要你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