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突然离职,造成我店里做不了生意

我的一个员工在来我店里上班的时候就自愿和我签了一个合同,内容是必须在我店里工作一年,如果不满一年,员工要赔偿我3300元。现在他刚做了5个月,今天就突然说不做了,明天就不来上班,请问我们的合同有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是没有权利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签订要求员工进行赔偿的协议的,但是一般来讲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确实给单位造成了损失,这方面的损失必须是有证据证明的,单位可以找员工索赔追问

因为临时招不到人,我答应他请到了人就让他辞职,并结清所有的钱给他。是他先违约的,因为是技术活,导致我店里无法经营,如果他去告我的话,请问我的损失怎么办,

追答

可以提起反诉,索要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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