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告不理:对未经起诉的事情法院不予受理的诉讼原则。
根据相关法条,纯粹的不告不理包括下列罪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扩展资料:
我国现行不告不理原则理论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不告不理原则会刺激人们做出违法侵权的行为。比如,权利人不知道自己被侵权时,当然也不会起诉侵权人。这样的话,只要行为人为侵权行为时,尽量不让权利人知道就可以了。这就会刺激人的侥幸心里,为侵权行为时尽量不让权利人知道。
(二)由于对不告不理原则的界定学界存在争议,界定的争议会导致司法适用中产生的争议,由此影响司法的公正性,使司法在人们心中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打折扣。
如理论一致认为在一审中法院审理案件时,受不告不理原则的约束,不经当事人的告诉法院不得受理案件,并且在审理中也要受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范围的约束,不得审理诉讼请求范围以外的问题。然而实践中二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通常不受这一原则的制约。
(三)不告不理在于保障当事人对于其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应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志,该原则在适用中会与其他一些法律规定事项相冲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告不理
参考资料:刑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