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吗?

一审和二审判了,可是二审并不采纳我在期间提供的证据,去了省高院可是那里只是登记一下并不受理,我能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吗?马上到申诉期限了,是不是过了期限以后再也不能申诉了,那真正判错的案子都永无翻身之日吗?是不是小案子得不到重视?

  1、可以,如果生效判决是高院做出的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
  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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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4
可以的,你还可以到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去申诉。还有申诉没有期限限制,故不存在“到期”问题。永远可以申诉。到将来你儿了、孙子还可继续去申诉。
第2个回答  2009-12-14
可以到最高院申诉.现行民事诉讼法把申诉的门槛降低了,原来必须一及一级申诉,现在可以越级申诉了.不过,最高法一年收到案子太多了,没有几件能立案重新审理或发回的.
第3个回答  2009-12-14
基本上一审二审后,就是板上钉钉了。

很多案子都是这样的。因为法院不能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啊。再说,要是重新改判,是相当复杂的事情。所以基本上都是不了了之的。
第4个回答  2012-12-22
哪个庙里没有屈死鬼啊,何况在中国,我申请再审也是被驳回了,你再有理人家不听你又能怎么样,即使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无非就是增加一些诉讼成本和精力,死刑都那么多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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