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

请问各位大侠,我自07年6月份进入公司,一直到上个月公司因为效益不好,告诉我要辞退我。一直以来公司没有给我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也一直没有签。请问我改怎么做,大概能给我多少的赔偿?谢谢!

1、对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国家都有明确处罚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2008年2月—12月,要求公司支付你2倍工资,并且补缴你进入公司以来的社会保险。

2、首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如工资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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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27
肯定是违规了.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第2个回答  2009-10-14
到劳动局要求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09-10-14
你这个情况,按法规来套的话,你公司要赔不少的。合同不签,但事实有劳动关系存在的,法律视为是签了合同的,那么从你进公司至今的时间算来,要按2倍的工资给你的;另外保险没有,你可以要求补办或者是补偿,具体标准要按照当地的社保法规来了。
建议你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就像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当然了你如果不懂法律事务,可以找找法律服务援助机构,找个律师之类的,帮你整材料才好。不然这里面可有不少的门道你摸不清的。
第4个回答  2009-10-14
不签劳动合同,从08年1月1日起,公司要付给劳动都双倍薪水,还要把没有交的社会保险全部一次性付清给你,不过要看你的耐心了,公司想赖皮有很多方法,会耗上你很长一段时间的!做好心理准备就一定会给你一个公道!
第5个回答  2009-10-14
楼上诸位的说法都不错,还要补充一点,提醒楼主要注意收集你在这公司工作过的证据,例如你的出勤表、工作证、工资条等等,这些全是打官司要用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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