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以及停运损失的赔偿标准

我们开车在外地与一货车相撞,我们负全部责任。我们仅购买了交强险。
事故第二天保险公司人员开的修理厂通知货车司机把车开去定损,修理厂报价6000元。不论我们怎么投诉95512,平安保险公司的人都拒绝与我们接触,只告诉我们交强险超出2000只要出具委托书就可以赔偿。经我们通过其他途径查到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为2300元,我们向当地另外两家有规模的修理厂询价,报价均在3000元以下。我们提出到别的修理厂修理,货车司机拒不配合,声称修理厂不让他把车开出来,因为他没有交定损费。请问:
1.请问修理费用到底由谁说了算?如果物价局鉴定修理费为2300元,但货车司机自行修理发生了6000元的费用,我们是否需要承担。
2.对方为营运货车,由于其不肯配合我们修理而造成的停运损失是否需要我们承担。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我们需要赔偿的营运损失=每天的营运损失*修理所需的天数(比如修理厂修车用了5天),还是说赔偿的营运损失=每天的营运损失*车子到修理好之前的天数(包含他拒不配合我们修车所耽误的时间)。
3.修理厂提出要定损费是否合理,我们是否需要支付

1、交通事故直接损失即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财物损失,是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一般应由物价鉴定部门出具鉴定结论。
2、停运损失是指营运车辆受损正常修复期间的可预期收益。一般也应当由交通营运管理部门或者由物价鉴定部门出具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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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4
1、修理费不是由谁说了算,而是实际发生多少就算多少。如果物价局鉴定修理费只需2300,那么你们只需要承担这些。
2、正常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应该由你们承担,如果对方拖延时间,那么这部分不承担。
3、定损是由保险公司定的,我不知道你怎么说是修理厂定损。另外定损是不给钱的,当然你对于定损不服,而另行请公估公司定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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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9
1、以物价局鉴定修理费为2300元为准,超出部份无需承担。评估需交纳评估费用。
2、停运损失协商赔偿(每天的营运损失*实际修理所需的天数),协商不成,上法院让法院裁定。
3、修理厂报价肯定不合理,不砍你砍谁,一年难得遇上这样的好事,还不往死里砍呀。以物价局鉴定修理费为2300元为准
总的来说,钱在你的你怕什么,不行就上法院。平安公司怎么能拒绝与你们接触呢?要填写出险通知书,查勘报告,定损报告,赔款通知书,委托书都需要你们签字的。不给你签你就投诉,查勘员吃不了兜着走,平安的投诉系统很先进的,一但受理自动流转。
第3个回答  2009-10-13
我来说下:
首先说你只有交强险,对方车损超过2000元的话,你就直接找评估中心去评估,保险公司是不会开具超过2000元的定损单的,因为你只有交强险。所以你问到修理费用到底由谁说了算?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评估中心才能给你。评估中心定出来的价钱请不要怀疑,对方司机有疑问的话直接让他到评估中心去,如果其自行修理产生6000元费用,出去2300元,其他的让他自行承担(即使上法院他也是输的)。
其次对于对方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我没多大建议,因为找证据证明对方不配合,看似简单,其实其中的繁琐不是你能想的,反正有标准,其费用算到修理完毕,2300元的修理费最多3天,车辆就可以修理完毕了。
修理厂提出的定损费这个其实是他们自己想要而已,请你不要管,不行就打110。
在他们当地你就是一个外地人,存心来欺负你罢了,,,在这起交通事故存在的问题你不能解决的话请你直接找交警队事故科的民警,他们再不能解决请你拨打110,不要以为一直打110有什么难为情的,我们警察就是为了人民的。这个世界还是有好警察的。
第4个回答  2009-10-12
1.没有具体的谁了算的,只是一般如果通过法院,法院采信谁就是谁,不服你上诉。如果超出正常价格,不应当有你承担

2.一般停运损失以合理的维修日期为准,明显超过的不应当有你承担,如果通过法院解决,你可以申请停运损失鉴定,法院指定一家鉴定机构作出公正的鉴定报告

3.定损费修理厂没有理由要。

4.以上费用同时要看相关发票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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