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因公司把右手食指切掉一节。公司有买意外险。今天去劳动局已报公伤。今天保险公司和老板有去,说月工资等鉴定以后再赔。合理吗,而且我老婆每个月平均工资2800,他们的意思只能发保底一千多合理吗?不合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