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否有权用自己的物业公司管理物业?

接收房屋时是和国贸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但是没几个月,开发商就换成自己的物业公司了,而且没有和业主说明原因,也没用和业主签订合同。就这样强制执行了数年到现在还依然如故。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的不合理做法无处申冤,我们只有乖乖的缴费,如果不交就停水等。请问他们有权收取物业费吗?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怎样才能换物业公司呢?

1、你们目前还没有成立业委会,所有由开发商决定物业公司,则开发商有权替业主寻找一家物业公司进场服务。
2、开发商更换物业公司之前,应提前公示,告知业主,如果没有这么做,则有漏洞,业主可以此为由进行起诉,但是目前这家公司已经和你们形成事实的服务关系,因为时间你没写,所以不清楚应该怎么裁决。
3、万科、中海等知名开发企业,他们的所有项目都是自己的物业做的,何以说物业和开发商要分离。
4、建议下次问物业相关问题一定要写清楚你所在地点,因为物业行业的当地的法律法规相当多,还要写清楚时间,比如哪年?哪月?物业进场多少时间等,因为要以此来判断情形。
5、我很幸苦啊。。。。给点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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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04
这样做是不合法的,法律明确规定开发商要和物业相分离。不过目前大多数开发商都是自带物业。
没有业委会也可以换物业,不过必须有人组织,当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提出更换物业时就可以更换物业了。
其实换来换去都那样,目前我国大多数物业都那样,不交钱就停水停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7-06
法律上规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是有开发商制定的,但是开发商无权中途更换为自己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只有业主委员会有权利对物业公司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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