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的区别

两个词的概念,区别,相似之处,用法。

一、二者法律概念不同

绝对不起诉也就是法定不起诉,其中“绝对”在法律中指的是“应当”,也就是法律上应当不起诉的意思,指的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不享有做出起诉决定或不起诉决定的自由裁量权,只能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相对不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适用条件不同

1、适用绝对不起诉的情形和条件: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适用相对不起诉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

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手段、对象、危害后果、动机、目的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一贯表现等综合考虑,认为犯罪情节轻微。

(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三、决定不同

法定不起诉的最终决定就是法律规定不起诉,而相对不起诉的情况下,最终结果是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如果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需要向上级检察院报送不起诉意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定不起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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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8

第2个回答  2020-07-27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相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拥有诉权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权衡后认为舍弃诉权更为适宜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对于犯罪情形轻微,不需要判决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这一规定,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有两层含义: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我国的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二是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法定不起诉区别于酌定不起诉是拥有诉权而予以舍弃,法定不起诉是起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而不提起公诉。凡符合绝对不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都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无自由裁量的余地。
我国法律规定与其他国家关于法定不起诉的条件较为一致。包括: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6-17
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
条件
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
此时需要向上级检察院报送不
起诉意见书

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指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其具体条件是:
1、情节显著轻微,
社会危害性
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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