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的儿子出车祸意外死亡,在领取保险公司的赔款时,保险公司要求出具公证处的公证证明,母亲已经去世多年,现只有一位合法继承人父亲,请问还需要办理遗产公证证明吗
根本不存在任何的争产与非议,为什么还要办呢?!
当我们需要公平与公正的时候,是,我们需要一个有权威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出程序,
但现在,发生车祸后也已经通报了保险公司,还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正本,公安局出具的销户证明正本,同时还有交警出具的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正本,法院的判决书正本,这些还是空口无凭?!不是直系亲属,能拿到这些吗?!没有任何的争议,户口本就是最好的证据了,为什么还要做公证,若是为了责任与将来的纠纷,试问,若是真的有问题,公证处将向哪里去推卸这个责任,又怎么承担这个责任?!
谢谢各位的回帖,偶有些激动,只是觉得这是一个没有争议的问题,为何还要花四百/五百块钱去办理这个公证,这岂不是一种变相的收费与消费,本身家属得到的赔偿就很少,精神上就是一种严重伤害,现在还要为了几千块钱去办理一个表象的公证,不是也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