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吗?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吗?
爷爷奶奶生前有套房子,后来立了遗嘱,爷爷把他的那一半留给姑姑,奶奶把她的留给我爸。爷爷比奶奶先去世,爷爷去世后姑姑就拿着公证了的遗嘱跑去把爷爷给她的遗产继承公证了。奶奶几年后去世,我爸一直没有去公证,后来房子拆迁现在办房产证要求去公证。咨询公证处要他们两个人都到场才行。由于我爸和姑姑一直争这房子关系很差,现在她又定居深圳了。不打算回来。
以前旧房产证上所有人是我爷爷,爷爷死后姑姑做了继承公证后把证换了。现在是她和我奶奶的名字。爷爷的部分已经过户给她了,我们还要找她到场吗?
另外就是如果她不回来,她委托的人能帮她把房产证办了吗?
如果确实要她回来,她又不回来,我们有没有什么办法把证办了?

谢谢!

是的,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在场,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

她可以委托人把房产证办了,但是需要有正式的委托协议。

如果她一直不处理,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到时在凭判决书过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15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扩展资料:

房屋继承的要求

1、被继承人死后,才有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的第一个条件是被继承人已去世。如果生前就把房产所有权交给了指定的继承人,那么只能算作赠与,并非继承,因为只有被继承人死后,才能进行房产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为合法继承人

房产继承的第二个条件是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将房产留给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捐了出去,那就只能算作遗赠,并非继承。

3、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房产才能继承

房产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是所继承的房产应属于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房产为多人所共有,那么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所拥有的房产份额,而非全部房产。

4、满足法定继承

根据法定继承要求,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不存在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继承人的继承权并非一定的,会因为一些行为而丧失继承权,比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得到遗产而杀害他人,未尽赡养义务或虐待被继承人,遗嘱造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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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9

是的,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在场,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她可以委托人把房产证办了,但是需要有正式的委托协议。如果她一直不处理,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到时在凭判决书过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15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扩展资料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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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1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能到场的,需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公证。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且放弃继承权的,需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2-28
有两个孩子,但是房子用遗嘱的形式留给小儿子,需要大儿子签放弃继承的文件吗
第4个回答  20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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