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谢谢大家。但请大家帮忙分析这样一个情况:甲欲杀乙,结果误认为丙是乙,开枪射杀。这在刑法上叫事实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如过甲坚持声称他只为杀乙,虽明知来人可能不是乙,但仍然开枪。属于明知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后果,但对后果持放任态度。即间接故意。请问此二种情况是否判同种刑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