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就得给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这已经不是周扒皮那个时代了,按劳取酬,我们加班是劳动所得,所以没有必要像自己错了一样唯唯诺诺,毕竟我们出来工作,累的跟狗一样为的就是这份工资,家里的房贷车贷等着我们拿这份工资还,孩子的学费,老婆的化妆品,都指着这个。
但是话说回来,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方法,如果你方法用错了,这就变成了将老板的军,真要是让他迁怒于你,恐怕以后的鞋是大不了了。所以只可智取,不可强攻。
1、婉转式的提醒
老板也是人,老虎有打盹的时候,很有可能是工作太忙把这事给忘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当一个闷葫芦不说的话,他既不会记你的好,你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这亏吃大了。
在与老板聊天的时候像开玩笑一样把这个事一语带过,观察他的表情就知道,如果他想给你的话,他肯定会一拍脑门儿说自己忘了,然后下次给你补上,不认账的可能性并不大。
2、揣着明白装糊涂
专门有一些老板喜欢干那种周扒皮的事儿,月底不给加班费,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但是我们同事特别团结,大伙并不找领导要这个加班费,而是去找领导告状,告财务的状,说他们把我们的工资做错了,领导一看这么多人义愤填膺的,当下就表示回头找财务说给我们补上,这就是一种智慧的周旋,实际上我们心里都明白,就是老板事儿,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即挽回了老板的面子,保护了自己。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周末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