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加班,不给加班费,只能补休.是否合法?如何能决绝该问题?求高手赐教,

我现在广东佛山某公司上班, 公司是比较正规的公司.
但由于业务较多, 上级经常要求我们在双休日加班. 但加班并未付加班费,只是规定在工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补休, 但是业务比较繁忙,根本没时间能让你补休, 而且所累积的补休时间需在三个月内补休完, 并不能一次补休连续超过5天。 刚开始工作还比较积极,想多做多表现, 但是后来发现不对劲, 加班成了家常便饭了。 求高手赐教,我有什么方法可以决绝该问题, 或者得到应该的报酬。小弟,感激不尽。

《劳动法》中有规定,公休日加班的首先要安排补休,如果不能补休,应该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200%的加班工资。如果公司原因没能安排你不休的话,应该支付加班费。我觉得你应该先找公司协调,如果你愿意继续在那里工作的话肯定不愿意和公司闹僵,看看公司怎么说,也许他就很痛快的给你了呢;如果他的回答让你心灰意冷,你也不愿意维护公司的面子了,可以在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是按照你感觉到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开始算的,这个一般不会超过时效。当然你要保留你的证据,比如你加班的证据,考勤打卡记录,没有支付加班费的证据,工资单等,你与公司进行协商的时候最好偷偷录个音,虽然现在没用,但是如果你不服仲裁的判罚,可以到法院继续申诉,那时候录音可以作为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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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4
可以要求加班工资,不支付可以拒绝加班
第2个回答  2012-04-14
双休日加班,是可以串休的,不能安排串休的,应当给付加班费。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劳动监察机关查证属实后,会对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并会责令公司给付职工加班费。
第3个回答  2012-04-14
没事的时候打份《劳动法》看看吧,加班成灾,又不给加班费,到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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