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转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初中学生转学需要办理的手续:
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直接到转入地所属小学联系;
4、接收学校核准同意后,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扩展资料:
可以申请转学的情况
  
1、学生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市,可申请转入本市中小学;
  
2、学生户口由本市迁往外地,可申请转往外地中小学;
  
3、学生户口随家长户口在市内迁移后,户口所在地离所在校(以下称原校)过远,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关区、县教育局主管科室认定),可申请在市内学校间转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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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6
答:(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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