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没有资质,以总公司名义拍了一块地,但由分公司开发,可以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因分公司没有资质,以总公司名义拍了一块地,但由分公司开发,可以吗?有那些程序才合理,包括后续费用支出想以分公司名义收取发票等,房开发后能以分公司名义卖吗?分公司能给买房的业主开售房的发票吗?土地款及拍卖费用等都是以总公司抬头开的票据,转到分公司怎么入账,需要经过那些程序才合法合理,

    财务处理上,以分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核算的单位,是完成可以的,相关财务处理只要能真实完整准确反映相关交易就可以。

    但是由于分公司没有开发资质,不能以分公司名誉取得预售许可,也不能以分公司名誉卖方,分公司开发票出来到房产局办不了证,以分公司开发好像不太现实

    如果出于内部考核的需要,可以作为一个项目部单独核算,但是发票取得和开具都要以总公司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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