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分公司需要工商注册吗 一、分公司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或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指定或委托办理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指定或委托文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没有自己的章程,它的行为由公司章程规范。
4.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公司要设立分公司,必须要证明自己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投资能力。因此必须要提交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执照复印件。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如果分公司的营业场所是其公司拨付使用,则应提交公司的拨付使用证明及公司的《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若公司用房是租赁的,还需提交公司的《房屋租赁协议》及产权单位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若经营场所是分公司租赁的,则应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及产权单位的《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6.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7.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8.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件;
9.其他有关文件。
二、分公司的变更登记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向公司登记提交的文件,总的来讲应符合上述要求,但具体应提交的文件,还应就分公司变更事项,相应参照公司变更登记审批程序的规定。
三、分公司的注销登记
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向分公司的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包括公司关于撤销分公司的决议或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参照公司注销登记审批程序的规定。
分公司的登记机关核准分公司注销登记后,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问题二:注册分公司需要注册资金吗?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因此对注册资金是没有要求的。注册分公司要向工商局提供总公司关于成立分公司决定的文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料,提供分公司经营地点的房屋租赁合同,负责人身份证等材料,更多注册分公司细节可以咨询华财
问题三:分公司注册需要核名吗 办理成都分公司工商登记核名登记所需资料 一、成都分公司工商登记核名 1、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商登记 1、母公司需要提交文稿: (1)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3)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母公司需要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3)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4)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最近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提交工商登记表格、资料: (1)所有提交表格或资料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 (2)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身份证原件。 三、开设银行根本帐户 开设银行根本帐户需要供给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成都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成都营业执照代办成都营业执照代理
问题四:设立分公司需要注册资本否?如果不要那么是独立核算的要不要啊? 不需要注册资本的,所用的资金都是总公司来拨付。
我们公司也是分公司,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向总公司申请了20万,业务步入正轨后,每月向总公司申请10万到20万不等,根据经济业务情况而定。
即使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不需要注册资本的。
如果款项到款了,
借:银行存款-XX银行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拨付
款项肯定是要还的.
但是有的时候,我们会替总公司垫付或代收一些货款,那么这些款项就直接走往来,到了年底决算的时候,把这一部分扣除掉.至于你说的每月都要交还给总公司一定的利润,我们没有这种规定,那么如果其中有几个月是处于亏损状态的,你们怎么处理呢?
问题五:注册分公司需要符合那些条件 国内分公司设立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钉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问题六:注册分公司需要那些资料? 你好。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证件的。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 (5份)
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需要以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或产权证明原件;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
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拉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 希望对你有帮助
问题七: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 (5份)
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需要以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或产权证明原件;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
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拉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
问题八: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啊? 分公司是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的。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珐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
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和总公司是一样的,但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
问题九:分公司要申报纳税吗? 在异地经营的分公司,按照税法,除了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外,其他都要在当地税务申报纳税。没有收入也要0申报。所以说税所打电话过来要求你们申报是正确的,你们应该每月申报。
没有收入,费用总有吧,当自己是一个独立核算的公司来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报表,然后税务申报。
工商与税务管辖的事务有所不同,自然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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