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据我所知一般是办理土地证的时候要,可是最近我们做了几个地质灾害评估,还没开始做,人家土地证都办理好了,真不知道还要不要继续给他做,怕万一费功夫给他做好了,他们又赖着不要,到时候就麻烦了。就像我们以前做的一个,托了一年多了,人家土地证已经办好了,根本就不鸟咱。真怨!!大家有知道到底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是什么地方需要吗,办理何手续,何部门需要啊?
按照之前国土部的规定,建设项目预审中,地质灾害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是必备的申报材料。。但是目前有些省内规定,土地预审可不提供,但是审批阶段必须提供。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又称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是对地质灾害活动程度及破坏损失情况进行评定估算的工作。
地质灾害的【定义】: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对于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评估的【基本方法和主要内容】是调查地质灾害活动规模,统计地质灾害对人口、财产以及资源、环境的破坏程度,核算地质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评定地质灾害等级。
对于有发生可能但尚未发生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评估是预测评价地质灾害的可能程度,对此有人称之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或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其【基本内容和步骤】是首先分析评价地质灾害活动的危险程度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受灾体的可能破坏程度,即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价和灾害区的易损性评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预测地质灾害的预期损失,即进行地质灾害的破坏损失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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