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未婚先育,然后才领证结婚。现在女儿已经5岁多了。当时因为家里有事,出院时匆忙没来得及拿出生证(在广州出生,然后回了山西)。一直到今年在我老家才找人补办了张出生证,开的是在家里接生的。因为我们是跨省结婚,我的户口也没有迁过去。这次想趁普查的机会,赶紧让女儿先落户,落在他爸那边。现在该办的证件都办好了:出生证、派出所证明(证明何时生的孩子,何时结婚的,是否在我那落户 )、二份计划生育证(属于计划外的,已罚款)。以上都是真实证件。可是那边还是不让上。一直在给我们出难题,现在又说还要开具:补办出生证的卫生局的证明,需要证明为什么这么晚拿出生证,2还要承办人的姓名,电话,3,接生证明,这个需要接生人的姓名,电话。我想请问下,是否真像他那边所说的,需要开这么多证明才能上户口?还是说人家在故意刁难?不是说人口普查上户口手续不必要这么繁杂吗?为什么真正做起来的时候并不是这么一回事。有没有对这方面比较了解的知情者,赶紧帮帮我吧!告诉我该怎么做,我都快绝望了!
人口普查上户口的手续到底需要出生医学证明、血型单、父母身份证及户口页。组织人口普查的是统计部门,上户口是公安部门。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扩展资料:
人口普查重点是了解各地人口发展变化、性别比例、出生性别比等。国人口普查是由国家来制定统一的时间节点和统一的方法、项目、调查表,严格按照指令依法对全国现有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一次全项调查登记,全国人口普查属于国情调查。
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收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它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