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的户口是珠海的,我老公户口是陆丰的,我们现在惠州生活,三年前我们在陆丰登记结婚,并生有一女儿,因为自己的亲人都不在珠海,加上路途遥远,所以没有办到准生证。
现在我女儿要在陆丰入户口,陆丰派出所人说要去珠海打证明才可以。(他们好像说要证明女儿户口没有入到珠海户口的证明)
借着这次人口普查之际,我们想免去这些条条框框,不知道可不可行。
有谁能告诉我,我现在回去陆丰给女儿上户口,只带上出生证,我家和老公家的户口本,可以吗?
还有,请问在人口普查前后都可以入吗,还是一定要在11月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