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物业公司一定要招投标吗

如题所述

不一定。
业委会可以不用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企业,但是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经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2,且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区域内通过的市场招投标机制、公开、公平、公正的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是国家一直提倡的。是许多小区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通常选用的方法,是目前最为公平的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方式。
各省市政府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还设立了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库。但是在一些规模较小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主持,采取协商的方式初步选定物业服务企业,最后将初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交由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有全体业主决定。
在规模较大,业主产权较为复杂的小区里,通常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定物业服务企业。招标文件编制仍然是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并通过政府的招投标平台发放信息。评标小组通常由随机抽取的政府专家库专家和业主代表共同组成,有些小区为了显示公平,还会采取跨市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的办法。
法律依据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国家提倡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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