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个要求可以再去变更吗?我是今天交的资料~
追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按规定只要在举证期限内就可以提出增加请求申请。
但您能提出这么个问题来我真担心您在程序里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举期。
所以您还是别听我白话了,不是今天申请的吗?明天去看看吧,也许还没给对方送达材料呢,如果能行明天就改了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