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如果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班,那么基层工作经验的起始时间应当以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项目的考生,基层工作经验应当以报到之日算起。
(3)考生如果在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应该以工作协议约定的时间作为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参加高校毕业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业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考生,应该以报到之日算起。
(5)参与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的考生,需要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且办理了工商注册手续的考生,其基层工作经验应以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人员,以登录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