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报考条件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是是指截止(报名截止时间),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基层工作经验,指的是毕业后正式的工作经验。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工作经历,视为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基层工作经验,当然,这里的在校的社会实践,特指普通招生计划的学生在校的社会实践。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其就读期间依然从事正常的单位工作,这不属于社会实践,其工作经历有效。
所谓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满2年的意思是累计满2年,即您可以从事2份工作,一份1年,也可以从事一份工作2年。
工作经历的基础计算单位为“月”,未满12个月的,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例如,2018年3月31日参加工作至2019年2月1日解聘的人员,算工作12个月,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18年4月30日至2019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员,仅算工作了11个月,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在公务员考试中,基层工作经验是各位考生报考某些职位的硬性条件。近年来,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一直偏重于招录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
2016年明确规定,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应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并拿出10%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