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的。
1.在法律范围内,自然人有权以遗嘱的形式处分自己所有的财产。母亲是有权将自己遗产自书全部由儿子继承的,但是如果有其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为其保留必要的份额。儿子同样可以自书将自己的财产由女儿来继承,但如果需要,一样应保留必要的份额。
2.遗嘱是死因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遗嘱人死亡之后,遗嘱才开始发生继承。如果遗嘱立好了,但是尚未完成财产的继承,此时财产仍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继承人无权处分。也就是,儿子尚未完成从母亲那里继承遗产时,儿子自书遗嘱给女儿是不能处分尚未继承的遗产的,继承之后方可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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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33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141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