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立遗嘱,把遗产给了一个儿子,另一个儿子不服气 遗嘱有效吗?如何分配遗产?

如题所述

一个人立遗嘱,把遗产给了一个儿子,另一个儿子不服气,只要老人形式合法,遗嘱内容就有效,遗产应当首先按照遗嘱继承,只有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是法定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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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0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遗产。也就是说,他自己的财产,他自己说了算,别人无权干涉。

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假定有一个儿子本身无劳动能力也无其他收入,他留下遗嘱不给这个儿子,那么这样的内容是无效的。

附:

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法》

第十六条 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九条 特留份规定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2个回答  2019-01-14

如果遗嘱是真实的,则有效,须执行遗嘱。如果遗嘱将全部财产处分给一个儿子(最好有名细或明确指向),另一儿子或其它继承有则对被处分的财产丧失继承的权利。不用再行分割了,其它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让被继承人的处分权剥夺了。

第3个回答  2019-02-25
遗嘱分为口头、书面、录音、公正等几种形式。原则上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口头遗嘱效力最低。根据我国法律精神,个人有权利根据自身意愿处置自身的合法财产。也就是说,如果遗嘱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处置自己的合法财产又没有效力更高的遗嘱。那么,这份遗嘱是要被执行的。
两个儿子都有法定的继承权,但是遗嘱继承的效力大于法定继承,所以,有遗嘱的情况下,所谓的“继承权”就没有意义了。
当然,继承法里有关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强制规定。不过,根据题目的描述,另一个儿子的“不服气”无法作为质疑遗嘱有效性的依据。所以财产分配当然要按照遗嘱执行
第4个回答  2019-03-11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当然,前提是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如果被继承人指定其一个儿子继承其遗产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继承开始后,由这个儿子继承遗产,另一个儿子与其他继承人不能干涉。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因此,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一个儿子继承,另一个儿子与其他继承人不能干涉。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另一个儿子或者其他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而遗嘱没有为他们保留必要的份额,这份遗嘱不能完全有效,必须从遗产中分配必要的份额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剩余部分则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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