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社会角色的扮演通常都要经过角色期待、角色领悟和角色实践三个阶段。
(1)角色期待。是指社会对某一角色的行为模式的期望和要求。
(2)角色领悟。是指角色承担者对其角色规范和角色要求的理解。
(3)角色实践。是角色承担的实际过程或活动,是角色领悟的发展。
社会角色的要素
(一)角色权利
角色权利是角色扮演者所享有的权力和利益。角色权力是指角色扮演者履行角色义务时所具有的支配他人或使用所需的物质条件的权力。角色权益是指角色扮演者在履行角色义务后应当得到的物质和精神报酬。如工资、奖金、福利、实物等属于物质报酬,表扬、荣誉、称号等属于精神报酬。
(二)角色义务
角色义务是角色扮演者应尽的社会责任。角色义务包括角色扮演者“必须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两个方面。
(三)角色规范
角色规范是角色扮演者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或准则。角色规范包括不同的形式:
①从范围上可以分为一般规范和特殊规范;
②从具体要求上可以分为正向规范(即扮演者可以做、应当做和需要做的行为规范)和反向规范(扮演者不能做、不应当做的各项行为规定);
③从表现形式上可以分为成文规范(法律、法规、制度、纪律等)和不成文规范(风俗习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