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虽然合同中有写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岗,但是现在公司想逼我走人,就随便安排了一个空闲职位(组织架构中没有的职位),没经过我同意与签字,虽然工资不变,但是在想其它办法逼我走,我想问的问题如下:
1、未经本人同意并签字就直接调岗,这样违法吗?
2、如果本人不同意调岗,公司是否是只能让我恢复原职或者开除我?开除我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赔偿吗?怎么计算赔偿?
谢谢!
调岗是对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例如不胜任,经培训后仍不胜任,企业能举证证明的)下,需要征得你的同意,如果你不认可用人单位的调岗行为,应当向用人单位的劳资部门发函,说明情况,明确表示,不同意调整现有工作岗位。至于你单位的行为是否违法?暂时不好判断,要看您明示不同意之后,观察用人单位下一步行动,再行判断。
如您不同意调岗,并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不能机械的理解为只能恢复原职或开除,优秀的HR还能有更多的方式方法,例如协商解除或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操作证明您不胜任原岗位工作然后依法调岗或民间俗称的“穿小鞋”等方式。
如果您明确表示不同意调岗后,用人单位与您协商解除,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上一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数额。
如果您明确表示不同意调岗后,用人单位强行与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可能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涉嫌违法解除,如果能够经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确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那么您可以获得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就是第3项中您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2倍。
如果准备仲裁、诉讼解决与用人单位的矛盾,请您保持警惕,注重对于证据的收集。
谢谢!
目前公司就是没经过我同意,随便安排了一个虚职(降职),没事做的那种,然后也以盖章通知的形式发布出来了,我已经明确跟人事说了我不接受调岗,要么开除我,要么让我恢复原位
他们也拿不出我不能胜任的证明(我们公司是帮人代工的,我的工作业绩有对方公司的业绩认可的,而且我们公司也拿不出我不能胜任的证据,只是强行调岗)
现在就算合同中有可以调岗的说明,公司这样做也是违法的吧
请帮忙一下,谢谢!
你的情况客观的说并不乐观,说点意见供参考吧。
你的处境非常尴尬,到岗工作的话,就像是用行为默认接受了调岗的事实;不到岗致函告知的话,用人单位可能会直接按照处理旷工法定程序解除你的劳动合同。
司法实践当中,劳动仲裁因为具有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对于劳动者保护力度较大,你这种情况如果证据保留妥当的话,被仲裁支持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因为合同中有相关可以调岗的约定,该约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会倾向支持适用约定条款,如果对方举证得当,那么你将面临败诉的结果。
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律师,因为劳动法实务地域性特点太强。
好的,十分感谢
目前我就暂时到岗吧,虽然是个虚港,没事做,先混着吧
那没让我签字确认就调岗不违法吗?
如果觉得我回答的还能让您满意的话,请采纳一下答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