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男方自愿将房产过户给女方一人所有,以后离婚,男方有没有权力分割他自愿过户的房产

如题所述

  通常婚后房产,无论房产证是双方谁的名字,通常都是夫妻共同房产,因此男方是有权分割房产的,除非签订协议,证明放弃部分产权。
  离婚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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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19
结婚后,不管谁的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我的见解。追问

本来就是婚后房产,男方自愿将房子过户给女方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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