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夫妻离婚前将所有财产都交给了女方,离婚时女方说没有财产可分,男方可否要求赔偿?

如题所述

可以要求赔偿,共分共同财产,但是取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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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3
不可以,没有证据,只能想办法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后起诉要求分割。

详细情况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09-03
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3个回答  2011-09-03
如果女方没有故意隐匿,转移,毁损财物的话就不可以赔偿,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都有合理的使用权。除非是像买房子这样大数额交易处分财产需要经过双方协调一致同意外,一般使用和处分不限制的
第4个回答  2011-09-03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主张分割财产的,应当提供共有财产的证据。文中所陈述的情况,没有赔偿可以要求。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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