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之后可以和解吗?

如题所述

法院判决后双方可以和解。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如果判决还在执行中,并没有执行结束,此时如果当时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也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进行执行。当然,如果其中一方不遵守和解协议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一审判决后可以按以下两种途径进行和解:
1。庭外和解,指的是在判决前双方随时可以和解,和解后一般都要撤诉,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2。法庭调解,指的是是在法庭的主持下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民事判决后可以和解吗
一般情况下可以和解。因为民事案件的自由度比较高,法官会充分尊重意思自治。只要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以及不损害第三方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完全可以和解。并且双方和解可以贯穿整个诉讼过程,即使到了执行阶段,双方仍然可以达成执行和解,就金额、期限、地点、能否分期等达成合意。
一审判决生效可以申请再审吗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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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九十四条调解组织形式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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