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下来还可以私下和解吗,用不用去法院

如题所述

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还可以私下和解,这是法律所允许的。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用去法院,将协议交给法院执行庭即可。执行庭就会裁定执行终结。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判决书下来后仍然可以通过法院达成调解,执行调解,指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调解的内容,可以是一方自愿放弃一部分或全部权利,也可以是一方满足另一方的要求,还可以是双方都作一些让步。调解虽然发生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双方自己的事,但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即这种调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签名或盖章。如果判决是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宣判后在上诉期内调解成功,仍可出调解书取代法院判决书。法院是为了解决纠纷,充分降低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激化。宣判的判决书、裁定书在上诉期内,属于未生效法律文书,应该更多地考虑当事人的感受与意见,必须更多地关注社会公众的感受与见解,因此民事权利任何时候都可以调解。如果判决生效,生效法律文书在自动履行期限内可实行履行和解备案制度。就是有给付义务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进入法律文书确定的自动履行期,承办法官可以主动提示双方当事人做好履行工作,能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最好,记录在卷,案结事了。全面履行和解协议的,原生效法律文书不能再申请执行,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的,权利人仍可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已履行的部分可以抵消。不用收取诉讼费用,不增加诉讼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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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3
不能。法院判决书已经生效的,民事纠纷已经被法院确定,不能再进行民事诉讼中的和解。
当然,如果在具体执行时,权利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的,法律也不干涉,但要由权利人向负责强制执行的法律提出说明。如果没有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不需要告知法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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