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公司通知公司放高温假,有年假的用年假抵,没有年假的按事假算,请问这样合法吗

如题所述

有年假的用年假抵合法,年休假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考虑员工意愿(只是考虑)来安排
按事假算不合法,员工又没请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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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3
是违法的,遇到这种情况,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公司还是我行我素的,反映到就业局解决,按规定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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