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初中转学需要哪些流程

如题所述

初中转学需办理的手续:

1、凡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到原就读学校(A校)开具《转学联系函》;

2、申请者的监护人填写《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3、申请者的监护人携带《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学区学校(B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

4、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给“同意插班的学生”开具《转学联系回函》;

5、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提出改派意见后,将该生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返回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

6、原就读学校(A校)在收到《转学联系回函》前,应当保留该生的学位。

7、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或C校)在开学一周内将本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等入学资料整理好,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送基础教育科审核,不按时上报审批、手续不全者不能取得学籍。

8、转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体局签字盖章证明有转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体局签字盖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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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2
首先需要对方接收你从你原学校开转学证明,证明应该是分两部分的盖章在中间,送到新学校盖章撕开一边一半公章一半给原学校一半给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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