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换身份证 身份证地址和户口本地址不一样可以办吗?

如题所述

  异地换身份证,身份证地址和户口本地址不一样一般不影响办理的,户籍人员是会核对户口簿原件和户籍系统资料,并按照户籍系统资料为准来办理身份证的,因此旧的身份证地址不同不会影响到身份证办理。

  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元)。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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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14

‍  可以办理,但有条件。
  属于试点的十省市及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不属于试点省市及没有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只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最终在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公安部2016年6月8日召开的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7月1日开始,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第2个回答  2016-07-05
  可以的,但是有条件:只有当事人的其他条件符合异地换领身份证的要求,就可以在异地换领身份证(户籍以户口本上的为准):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2,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4,如果当事人的情形符合上述“1”--“3”的任一描述,或者居住地不是本人户籍地的异地受理身份证的“一对一”试点省、市之一的,就只能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回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换领。

  一,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的资料及手续(内容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11/12/c_1117125728.htm):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1)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2)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二,《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第3个回答  2018-03-31

可以办理。

一、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

申请人可持本人户口簿和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或者单独持有居住证即可申请办理身份证。如是学校在读学生须持有学生证和学籍证明。

二、以下三种情况不予异地受理(需回原籍办理)

1、首次办理身份证的。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三、取证时间:省内异地为30天。省外异地为40天。

四、办证费用:申请到期换领身份证的工本费为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身份证的工本费为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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