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和户口本地址不一样是合法的吗?
身份证和户口本地址不一样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对身份证的申请与办理及变更做了明确规定: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身份证与户口本上的地址不一致,身份证是无效的。身份证的相关资料依附于户口簿的记载,出现身份证号码与户口簿登记不一致是不正常的,需要尽快更正。
二、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地址不同,对迁户口有影响吗?
身份证与户口本地址不一样是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的,没有影响。身份证上的地址只是居民办理证件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址,后期因移居或者户口迁移等情况造成住所地的地址改变的,公安机关会在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相关变更情况,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地址不一样的以户口本登记的为准。办理户口迁移所需以下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虽然我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户口所在地变更之后,需要更新身份证,否则有可能会导致身份证无效。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身份证与户口所在地的地址不同的情形依旧是存在的。若是遇到户口所在地的房屋被拆迁,拿出身份证依旧可以获得拆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