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政审通时,档案已经从原单位提交到所报考的单位了,我是否可以在原单位辞职?

我是一名教师,档案和人事管理权限在县教育局,今年我报考了公务员(取得了教育局的同意)。 我已经顺利通过了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现在正在政审期内,因为政审还没有结束,且政审以后还要公示、审批,所以到所报考单位上班时间还没有通知。目前我仍然在学校上着班,等待我报考的部门通知我上班。 前两天在政审时我所报考单位组成的政审组已经走访了我原有单位,并于昨天提走了原存放于教育局的人事档案。我想问: 一、是不是提走了我的档案,就意味着我已经自动在原单位辞职了? 二、如果并不是意味着我自动辞职,在这个时候,我可以主动提出辞职吗?(我担心辞职了,在公务员政审后期或者公示期还有最后审批时出现意外,那样我公务员也没有了,教师也没有了。就一无所有了。) 请相关了解情况的人士帮忙解答这个问题,谢谢!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录用:
1、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2、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3、在参加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4、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
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6、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应予以辞退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或者备案手续的人员,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既然取走你的档案,应该就是已经给你办理备案手续了,你先安心继续教书,并做好去上班的准备把,一般这样的问题就不大了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25
1,还不算正式辞职,提走档案只是正常的考察形式。
2,你先不要辞职,因为政审通过后还有公示期,只有过了公示期才能算正式上班了,现在你的新单位还没有走完组织程序,没有正式接收你,所以你暂时不能辞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