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档案和人事管理权限在县教育局,今年我报考了公务员(取得了教育局的同意)。 我已经顺利通过了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现在正在政审期内,因为政审还没有结束,且政审以后还要公示、审批,所以到所报考单位上班时间还没有通知。目前我仍然在学校上着班,等待我报考的部门通知我上班。 前两天在政审时我所报考单位组成的政审组已经走访了我原有单位,并于昨天提走了原存放于教育局的人事档案。我想问: 一、是不是提走了我的档案,就意味着我已经自动在原单位辞职了? 二、如果并不是意味着我自动辞职,在这个时候,我可以主动提出辞职吗?(我担心辞职了,在公务员政审后期或者公示期还有最后审批时出现意外,那样我公务员也没有了,教师也没有了。就一无所有了。) 请相关了解情况的人士帮忙解答这个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