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所得税法变了,不再计提应付福利费和工会经费,要把前两个月已计提的冲回来,是用红字填写两张和原来一样的记账凭证吗? 以前计提是:借 管理费用-工资 福利费 工会经费 贷: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工会经费 现在冲回是用红字填写两张(还是一张)和原来一模一样的记账凭证吗 ? 是不是这样 红字 借 管理费用-福利费 工会经费 贷: 应付福利费 工会经费 记账时比如在和管理费用科目,是用红笔计借方吗?那在应付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科目是用红笔记贷方,还是用蓝笔记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