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如果30天后公司不让走人,公司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另离职后还有工资收取吗?

本人跟公司签订了2年合同,合同期未到,
但公司各方面改变了,从包餐到没包餐变补贴一餐8元,从包住宿舍的30元补贴没有了,就申请辞职了,
现在已经过了20天了,公司没有请人来接替我工作位置的意思,没有理会,
那样到了30天后,我可以直接跟公司交接,然后辞职离开吗?
如果公司再拿合同来威胁,那是否可以通过劳动局解决?
另如果公司说不发工资。那去劳动局可否索回工资?
第一,你交的离职申请是否经过了人事部门的签字确认,
第二,你的主管是否知道并在你的申请上签字确认。

第一条补充:公司分2个,一个是装修是,一个是娱乐场所安排人员的,我是负责娱乐场所那边的平面设计,公司没有人事部,要请假什么的只要管理这边公司的主管签字,我是直接递交给主管,主管不肯签,说不让我走,并拿我跟他们签了合同,不愿意给我签离职,老板是负责装修那边的,那边也没有人事部,那样我递交的辞职申请也算的吗?递交时,我有同事看到我递交的表格,有目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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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你需要知道,这里说的是“通知”,不是“申请”。你说你交的是“辞职申请”,那么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既然是一个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那么单位可以答复同意,也可以答复不同意。

是真的吗?辞职申请书不算是书面形式通知?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报告,我不知道你在辞职报告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5、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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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16
1、你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的形式,把辞职的原因写清楚了,并要求单位在30天内办理交接手续,报老板审批,双方签字(或仅有单方签字)的同时,自己留存一份,可以做为证据;
2、自己主动提出辞职,没有补偿金;
3、到了30天期满时,可以要求单位结清工资,立即走人;
4、如果,单位即不办理交接,也不结清工资,而是要给你涨工资并留你,你可以根据情况自己定;
5、如果,单位即不办理交接,也不结清工资,而是以各种借口拖你,你可要求单位出具工资欠条,如果单位连欠条也不出,你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同时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
6、申请劳动仲裁不花钱。
7、切记,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法院不予受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14
你这样情况的很多。
首先,这一点待遇上的变动是否值得你主动辞职,主动辞职跟合同到期,单位辞退,你所处的境地不同,待遇不同。
第二,“那样到了30天后,我可以直接跟公司交接,然后辞职离开吗?”你一定留存好单位批复你辞职申请之类的东西,这样可以证明你是提前三十天辞职的,这样你在法律上会更有利一些,办好交接工作,如果没人跟你交接,那和直接领导交代好,尽量不要因为你的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因为你劳动保险关系转移之类的还要用到单位盖章(如果你马上找到工作要转移,或者支取失业金的话)
第三,单位威胁你?你指工资?他没有任何理由拖欠。否则,你可以去劳动监察举报或者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推荐前者,方便快捷
好聚好散,劳动仲裁也是调解为主,所以协商,协商。祝你好运!
第3个回答  2010-11-30
你所说的是递交的是辞工申请书,在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是行政,人事部门没有批准的时候是不可以走人的,因为你递交的是申请书,是要进过他们同意的,在这一点上说,现在很多公司都是用的辞工申请书,因此员工都是处于弱势的,也就是用人方,有绝对的话语权,在很多既没有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里,是不能说走就走的了,因为你还被押着工资,,他没有批准,就意味着拿不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的。 面对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是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是和管理者沟通决绝,一般不批的原因就是想挽留,如果实在是不想在那干了,就撕破脸,上级看到强留也是没有用,就会放你走的!
第4个回答  20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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