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录口供签字之后 发现错了可以再改吗

如题所述

在公安局录的口供,是不可以修改的,即使是依法推翻的口供也是要存档供查询的。

如果当事人在录口供时有误、有错等,可以向警方反映补作笔录。

如已做笔录对当事人权益有侵害时,可以依法推翻,就是不让司法机关认可。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申请复议提出口供的不合法性。对于公诉案件,可以在法院审理时提出。

扩展资料:

口供的法律效力:

1、孤立的口供,未经查证和查证不实的口供当然不具有证据效力,这已由立法所确定,不必赘述。

2、关于查证属实的口供的证据效力。依法获取的口供一经查证属实,当然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应当看到,对口供的查证过程,同样是一个收集其他证据,审查判断所收集的证据的过程。

3、非法获取的口供,虽经查证属实,也不应承认其证据效力。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口供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1-25

可以。

1,向公安机关提出。因为案件在侦查阶段,会经历多次提审,不会以最原始的笔录作出移送逮捕或者起诉的依据。

也就是说,在侦查阶段提出。公安机关会依据事实,来排除非法证据。

2,向检察机关提出。在侦查阶段没有提出排除非法证据,或者公安机关没有依法排除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

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检察机关在核实案件的时候,没有排除非法证据的,可以在案件移送法院后提出,或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进行答辩。

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案件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扩展资料

第一次的口供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讲错了的地方,可以在后续录口供的时候做出不同的供述。但你说的翻供是指故意做出不一样的供述,这样的行为是刑事诉讼法所不允许的,对正确定性犯罪和准确量刑也是不利的。

录取口供是侦察与调查的一个过程和程序,按受询问人(被调查人或当事人)须按事实的本质与实际的发生发展过程如实陈诉,反映客观的事实的真实质,否则会涉嫌作违证的法律后果。

如果在询问过程中有诱供、逼供行为或因其它外力因素的影响,所供的不是事实或存在严重瑕,会防碍或影响到案件办案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效果,则可以申请重新录口供。如果所录口供是事实则不可翻,干扰与影响办案也不是闹儿戏的,会有法律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查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1、警察局录口供签字之后,事后发现错误也不可以去改动原笔录。这就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
  2、发现错误后,可给警方汇报另行再作笔录进行补充。
  3、在刑事案件,对于涉案的关键证据,公安、检察院、法院都会反复核实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6-09
发现笔录错了,可以要求重新做笔录。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