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证人的录口供已经签名了你还可以改口供从新签名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对已经签名的笔录是不能更改的,只能以“前次笔录不完整”为理由申请再做一次补充笔录。
对再做的一份笔录,警察会把二份不同的笔录放在一起,如果第二份笔录与前次笔录内容完全相反,又没有证据证明哪一次更加接近事实,相关审核部门基本采纳第一份笔录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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