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和两个公司签订合同,并同时都为我缴纳社保会有什么问题吗?

我是一国企员工,因公司业务问题,我们放假半年,同时放假期间照样给我们缴纳社保,于是我自己找了另一份工作,想假期完后再回原公司上班,但现在的公司要求我签合同,并为我缴纳社保,如果我签了 就意味着我同时有两公司为我缴纳社保,同时也与2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请问我签了后会违法吗?会有些什么后患?谢谢

其它城市不太清楚,如果在深圳,两个单位都是深圳的,那么后面那个单位给你在网上缴纳社保时,就会把你从原单位直接调过本单位并开始交社保(电脑社保系统可以直接调入).所以不存在两个公司给你缴纳社保的问题.如果两个单位不在同一城市,那么就让他们各交各的好了,因为全国社保系统没有联网,发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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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其它城市不太清楚,如果在深圳,两个单位都是深圳的,那么后面那个单位给你在网上缴纳社保时,就会把你从原单位直接调过本单位并开始交社保(电脑社保系统可以直接调入).所以不存在两个公司给你缴纳社保的问题.如果两个单位不在同一城市,那么就让他们各交各的好了,因为全国社保系统没有联网,发现不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12
没有用,社保每个公民只享受一份,一查就出来了,证明有一个公司在骗你,一个人根本就交不了两份
第3个回答  2011-11-28
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是排斥这种情况的。(见《劳动法》第九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这样你的第二个劳动行为是不受该些法律保护的。
一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只能是一个社会保险号码,若是重了也只能是享受其中一个的社会保险待遇。所以没必要缴纳双份社会保险费。
第4个回答  2011-11-29
从劳动法的立法原则上肯定是不赞同这种做法的,不过还要看你这两家公司所签合同内容是否有排它性,当然即使上述2公司合同中没明确条款规定排它性,但有些行业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兼之的,你就不能从之,届时双方都权追究你的法律责任。更何况你的第二个公司若真要跟你签合同,若他是正规的话,一定会跟你要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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