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保情况下,那么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的。至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要结算工资,不然,公司会拖欠工资。
跟公司领导去协商,想一个别人不好拒绝的辞职理由,请他帮忙协调,尽快做工作交接,一般领导都不会为难你的
这实际上是企业的一个小心眼儿,也是目前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企业合同期内解聘员工可能会涉及到赔偿,所以他希望你自己提出离职。
既然不想做了,就辞职吧。
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行为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并且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么自离,工资不要了,要么辞急工,但要扣20%的基本工资。自己选择吧!
那你死也不能交作业了 人活着就是要做事情! 要不然就生活就没有色彩了
那看你是不是把这个实习工资当成一回事了,如果你是为了让实习工作单位盖章,那你还是坚持一下,如果就是单纯的不想干了,走人~
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试用期后提前30天通知单位。试用期约定1-3个月本来就有问题,是不明确的。
如果要辞职,理由可以是回家工作,追求更大的发展机会,回去结婚,照顾家庭等等个人层面的原因可以有很多。但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
30天时间到了,无论单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劳动者都可以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快速辞职,
就是被单位扣掉点钱!
你找到新的工作,
工资高点就可以了!
扣钱无所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