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受伤属于工伤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资,享受工伤伤残待遇。属于他人侵权的,没有工资,但侵权人需要支付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属于他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可以同时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误工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